在林玄不断劝说下,这汪灵终于肯松手了,将手中环玉递给了林玄。
拿到
玉后,林玄仔细观看了一番,他震惊了,这块玉居然是周玉。
玉不大,才不过荔枝大小而已,而且很薄,最多就两毫米。外环圆润,内环尖锐,整体看上去很漂亮,将手指从内环伸进去,甚至能感觉到内环的边很锋利,几乎能割破手指,这一次,他终于肯定,这块玉就是周玉了。
“灵儿,你这次可赚大发了啊,这可是周玉,距今有三千多年历史呢。”
“三千多年历史?那岂不是就值八位数?”
林玄点了点头,但又摇了摇头,随后说:“这是无价之宝,没有价格的,几千万,几个亿,那得分买家的喜好程度和实力如何。我觉得那个老板应该不识货,所以才把它当成了一个普通玉佩送给了你。”
“我不管,反正我也不缺钱,既然是老板送我的,那就是缘分,这块玉我不会卖的。”
“嗯,你自己戴着就好。玉是能养人的,人也能养玉,如果你一直戴着它没事拿在手里玩玩,时间久了,这玉会变色的,而且是根据携带者的心性发生改变。大概有两种颜色,一种是血色,看上去就像是血液渗透到了玉里,还有一
种是透明色,这意味着携带者心灵纯洁,没有害人的心思。如果养成那样,玉也可以还给携带者温柔,让携带者的皮肤,容貌变得更好。”
“天呐,真有这么好的效果吗?”
汪灵有些不可思议的问到,她都无法想象一块玉居然会让人变漂亮。
林玄点了点头,解释到说:“这就是为什么古代的达官贵人都会佩戴玉佩了,玉是养人的,人也是养玉的。你看那些凶神恶煞的人,他手里的玉佩就会逐渐发黑,色泽也会暗淡。而那些心胸广阔的的人,手的玉会逐渐变的透明,但不会全部透明,看起来就像斑马一样,一道绿色一道白色,很好看。”
一听到这,汪灵更加喜欢手里的玉佩了,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着。
不一会,汪灵忽然疑惑了起来,问到:“不对啊,你刚刚说这是周玉,距今三千年历史了,可是都三千年了,这玉怎么没变色呢?”
“你可能不知道,周玉产量很少的,因为那个时候的工艺手段还不是很高超,大家都喜欢青铜器,而且在那个乱世,是必须要武器防身的,所以周玉不会圆润,而且会很锋利,
必要时刻它就是武器。至于为什么没变色,我觉得应该是因为它是个陪葬品吧。”
“你也知道,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,盗墓贼很多,很多古墓都被盗墓贼扫过了。但他们却不知道这古物的价值,加上做贼心虚,挖掘出来的东西基本都会低价快速处理了,而买家自然也不知道周玉的事情,也以为它就值个几万块,所以就会拿来送人,送来送去,送到一个马大哈手上,玩个几天玩腻了,也就不关注了,什么时候丢了都不知道,那流落到民间也就很正常了。”
经过这一系列的解释,汪灵也明白了其中道理,手里的玉价值连城,是无价之宝,她绝对不会卖掉。至于老板为什么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自己,多半是因为他不识货吧。
不过已经这样了,不管对方是什么目的,汪灵觉得还是不要那么腹黑的好,就当做老板知道这玉的价值,看中自己和这块玉很般配于是才送给了自己。
“这玉我会养的很好的,它将来一定会变得透明,因为我的心就是纯洁无瑕的。”
“就你?你那么色,这玉估计都得被你养黄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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